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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9日中国建设银行率先在上海推出个人远期外汇买卖业务。
该业务最低开户额及单笔合约最低担保金为2万美元或等值外汇,其最大可放大10倍操作。建行规定,参与远期交易的个人须交纳合约金额的10%作为交易担保金,而该业务的最低开户额及单笔合约的最低担保金为2万美元或等值外汇。也就是说,个人外汇远期交易合约起点为20万美元,资金杠杆效应达到10倍。据该行资深外汇交易员介绍,当远期交易浮亏率达到担保金的50%时,系统将通过短信通知客户,当浮亏达到80%时,如客户未追加担保金,系统将自动强制平仓。
从建行上海市分行获得的信息表明,该项业务在市场上反响强烈。客户不断拨打建行95533服务热线,还有从全国各地,甚至新加坡,东京打来的咨询电话,了解详细情况,这充分说明了一些成熟投资人已不满足于银行目前提供的外汇结构性存款或外汇即期交易等有限的外汇理财产品,他们需要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和理财产品。
笔者分析,这次推出的个人外汇远期买卖由于在交易时客户只需交纳一定比例的交易担保金,因此单从“放大效应”的原理看,个人远期外汇买卖和外汇保证金交易是十分相似的。
虽然其首轮交易币种只有为欧元/美元、英镑/美元、美元/日元、美元/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美元及美元/加拿大元等6个货币对,远远不及保证金交易中的几十甚至上百个货币对,10倍的杠杆跟国际市场通用的50,100的杠杆有比较大的差距,但很大程度上填补了国内企业和个人无法通过市场对冲规避未来汇率波动风险的空白,也让广大对国际外汇市场跃跃欲试的投资者看到了曙光。
名词解释:外汇远期交易是一种客户与银行签订合约,预先约定交易币种、金额、汇率、未来交割日、追加担保金方式和交割方式,到约定交割日再按合约规定进行交割清算的外汇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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