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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去炒股指期货-门槛1万3 |
|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录入时间:06-06-28 15:21:24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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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充分地研究、论证,为业界广为关注的股指期货合约的轮廓渐趋明晰,以沪深300指数作为标的指数的股指期货合约已被精心打磨成形。
记者从权威研究人士处获悉,目前"报上去"的股指期货合约的设计方案是:交易标的为沪深300指数;交易时间为上午比现货市场早15分钟开盘,下午比现货市场晚15分钟收盘;合约价值为每指数点100元人民币;合约月份为交易当月起的两个连续的近月月份加两个季月月份;每日涨跌幅依据现货市场个股10%的涨跌幅限制,同时引进"熔断"制度(涨跌幅达6%时熔断10分钟);最小波动单位为0.5个指数点;最后交易日与最后结算日设于月中;履约交割方式为现金结算。
据介绍,股指期货标的指数的选择,主要基于以下原则:指数有较好的知名度和市场认可度,指数成份股的流动性较好,具有较好的抗操纵性,套期保值效果较好以及指数编制与管理方法符合要求等。据此基本原则,有关机构在目前市场可供选择的指数中,曾就3种方案进行了比较研究,即:首推沪深300指数;首推中证100指数;同时推出上证50指数和深证100指数两个合约。目前,第一方案获选。
未来的股指期货的开盘和收盘时间,可能既不同于目前国内的商品期货市场,也不同于沪深证券市场。据介绍,国际市场上,股指期货与现货市场比较,在交易时间上可分为3种类型:开、收盘时间均相同;开盘时间相同,期货的收盘时间延后;期货的开盘时间提前,收盘时间延后。其原则为:在现货市场即股票的交易时间内,股指期货均可交易。按照目前的设计,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午将比沪深股市早15分钟开盘,下午晚15分钟收盘。
合约价值上,目前的选择方案是每指数点的合约乘数为100元。按照目前沪深300指数约在1300多点计算,合约价值在13万元以上。据介绍,世界各主要股票指数期货合约价值的差距相当大,最大的如S&P500指数期货合人民币240万元左右,最小的如台湾迷你型台证综合指数期货合约价值合人民币7万元左右。对于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乘数,此前也曾有过100元及300元等不同的方案。按照目前的方案,若以10%的保证金计算,中小投资者也大多有能力参与交易。
合约到期交割月份的选择也参考了国外主要指数期货的交割月份设计,最初挂牌的可能是交易当月起的两个连续月份的近月合约以及后续的两个季月合约。比如,6月份挂牌交易的合约则为当月合约及后续的7月合约两个近月合约,再加上9月和12月两个季月合约。 在涨跌幅限制方面,为了抑制市场非理性过度波动,股指期货将引进"熔断"制度。据介绍,在国外交易所中,"熔断"制度有两种表现形式,分别是"熔而断"与"熔而不断"。"熔而断"的意思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停止交易;"熔而不断"的意思是当价格触及熔断点后,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继续交易,但报价限制在熔断点之内。按照目前的设计,6%的日涨跌幅将是沪深300指数期货交易的第一个熔断点,在此幅度内"熔而不断"地继续交易10分钟。
紧张筹备中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昨日在上海召开总结会,筹备组组长、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并对筹备组工作人员近一阶段的工作表示感谢。据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所筹备组的工作人员分别从三家期货交易所及两家证券交易所借调,借调期为3月20日至6月20日三个月。目前,借调期已满,加之昨日筹备工作阶段总结会的召开,表明有关股指期货的前期研究工作已暂告一段落。此前,筹备组副组长、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主任杨迈军也表示,股指期货的有关制度安排,包括合约以及一些细则,应该在下个月或者比较快的时间内就会公布。
金融期货细则一个月内公布 股指期货年底出炉!
历经半年筹备,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在即。
据记者了解,金融期货交易所日前已经获得国务院正式批准。
据一位筹备组内部人士透露,金融期货交易所挂牌时间已经初步确定:以金融期货参与模式和结算模式为主体的一揽子制度框架有望在本月底公布,相应细则有望下月公布,交易所计划在9月底之前正式挂牌,今年年底,第一个交易品种——股指期货可望推出。
新《条例》清障
上述筹备组内部人士称,交易所迟至9月挂牌主要是在等待新的《期货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出台。对此,参与《条例》修改的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教授解释:"因为旧《条例》主要规范了商品期货交易,不包括金融期货。"
胡俞越分析,旧《条例》对金融期货推进也有障碍:例如,金融期货交易所的组织形式是公司制下的会员制,而旧《条例》要求交易所必须是会员制。据悉,金融期货交易所股东主要是五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此外,中天期货某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旧《条例》,期货经纪公司是期货市场上唯一的金融机构,其他金融机构不得进入期货市场。但股指、国债、利率等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方将是众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如果金融机构不得进入期货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将成为一纸空文。
胡俞越介绍说,旧《条例》已经全部修改完毕,目前已上报到国务院法制办,原则上也已经通过,只是在等待公布时机。
另据筹备组人士透露,以金融期货参与模式和结算模式为主体的一揽子框架以及股指期货的相关内容也在等待国务院的批准。此外,筹备组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投资者教育。"目前已经成立了专门教育小组,计划展开针对普通投资者的教育。"该人士说。
期货经纪公司"防火"
根据国际上的经验,金融期货交易量都远大于商品期货,佣金收益也非常可观。因此,自金融期货交易所酝酿时起,便一直伴随着利益之争,其中全面结算会员(可以做代理经纪业务的会员)的确定也不例外。
据筹备组人士透露,在近期上报国务院的定稿中,已将券商排除在全面结算会员之外。"但方案还没有最后确定,一切以本月底发布的政策指引为准。"该人士强调。
据悉,证监会机构部曾经为此写信给有关领导,希望券商也能作为金融交易所的全面结算会员。
"排除券商主要是从风险控制的角度考虑。"该人士解释道,"经过调研和讨论后,各方面的意见都认为,期货经纪公司要比券商有更多控制期货风险的经验。"
在拟定方案中,券商暂时不能直接代理股指期货交易,只能以IB的形式或者通过参股期货公司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所谓IB制度,是指券商介绍客户给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向证券公司支付一定佣金。
"券商IB制度既充分发挥了期货公司在风险控制和防范上的优势,又给券商筑起了一道风险防火墙。"对此,金瑞期货总经理姜昌武坦言。
据胡俞越介绍,这种期货经纪公司作为防火墙的模式也是国际通行做法。国际期货市场一般分为圈内会员和圈外会员。圈内会员也叫做期货佣金商(SCM),也就是国内所称的全面结算会员,圈外会员就是IB。
"由于规模上券商比期货经纪公司大,所以通常IB代理客户的交易量要远大于SCM。因为SCM主要的任务是防火墙。"胡补充道。
另据透露,在经过此前一番市场调研和沟通后,衍生品交易所四类结算会员(自营结算会员、特别结算会员、交易结算会员、全面结算会员)中的两类标准均有变化:在注册资本金门槛降低的同时,交易所对其现金要求将有所提高。其中交易结算会员(个别结算会员)和全面结算会员注册资本金拟定为5000万元和1亿元,较此前草案的1.8亿和亿元有所降低;但这两种结算会员须向交易所缴纳结算担保金和结算准备金的标准均有所提高--前者需要结算担保金1000万元,结算准备金500万元;后者需要2000万元的结算担保金和1000万元的结算准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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