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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媒体报道称,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将于下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个税免征额度是否再次提高引发关注。有税务专家指出提高个税免征额度是大多数民众和专家的呼声,短时间内再次调高“并非没有可能”。12月19日《广州日报》
合理设置税率很重要
在笔者看来,1600元的个税起征点不应该再调高了。道理很简单,由于地区之间的发展不平衡,东部与中西部地区在居民收入、消费水平上也不均衡。对于经济发达、消费水平也很高的东部地区来说,1600元的起征点的确显得不尽合理。但是,倘若个税起征点调高到2000元甚至更高,中西部地区不少人将不用缴纳个税。这显然不太“公平”。
调节过高收入,首先应该从税率的设计、设置出发,根据不同地区的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状况,将收入水平扣掉消费水平之后,最终的数额便是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数额。再在此基础上确定高、中、低收入档次,尽量减免中、低收入档次居民税负,对较高收入档次的可以设置高税率。只有这样,才能更有效地发挥个税的调节作用,最终促进社会公平。
减税、加薪都不能少
笔者认为,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固然迫在眉睫,国家加薪同样不可忽略。如果说调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从存量入手,则加薪是从增量入手。国家对于生活困难群体已经有了保障性政策,因而,中、低收入群体适当而及时地加薪,是帮助其抵御物价飙升最有效的路径。当前,应该说物价飙升有着深层次原因,以及复杂的国际形势,短时间内难以回落。因此,面对这种局势,推行加薪措施称得上釜底抽薪之举。
同时,随着社会发展和进步,我们应意识到,藏富于民比藏富于国更重要,提高公民的财产性收入,动态地提高劳动者的薪金,关乎社会良性运行。一言以蔽之,在力求物价平稳回归的前提下,必须将减税和加薪结合起来,惟有如此才能祛除公众的不确定感和被剥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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